环保新闻
您现在的位置:网站首页 >新闻中心 >环保新闻
神奇的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
日期:2020/3/26 11:23:07 人气:3332

文/我不是天才


生态环境部自2019年发布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(2019版)》后,引入了登记管理类别,这似乎是反一刀切的伟大举措。


在实际应用中,从企业、第三方审核机构、发证部门的反映来看,大家无不感叹,好一个神奇的名录!


各方共同见证了名录的两大神奇!



神奇之一


新的名录第二条提到,国家根据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、 排放量、 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, 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、 简化管理和排污登记管理。也就是说管理类别是和环境影响挂钩的。


实际是这样的吗?


是,但不完全是,极个别甚至完全不是,有些结果颠覆你的想像。


仔细翻阅名录里面的内容,结合这段时间的申请实践,你就会发现,名录中的分类管理判别,是以企业产品生产性质所归属的行业类别为导向。


如果单纯对照名录,而不熟悉GB/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,你完全没办法判别。不同的行业管理类别遵循不同的判定原则,造成同一种污染物、同一种污染工艺、排放量相同的不同企业,在不同的行业的管理类别差别很大。


比如说,有一家做金属制品的企业,配套有电镀,按照名录,遵循通用工序判定原则,只要有电镀工序的,无论规模,至少都要进行简化管理。而如果是一家生产电子元器件产品的企业,它的管理类别就不管通用工序(电镀),只与喷涂涂料性质和使用量有关系,因此,这种企业如果配套有电镀,而没有喷涂,则只是登记管理。


为什么会差别这么大呢?这是因为名录中的类别管理,是以行业为导向的。


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吗?有,但你肯定不会用。那就是将这两个行业中的配套电镀企业,都划为重点排污单位,全部实行重点管理。


查一下生态环境部2017年11月发布的《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(试行)》(环办监测【2017】86号)中的筛选条件可知,电镀行业列在水污染重点监管行业清单,同时,当地政府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补行业清单。明年,大家就等着变更吧。


再比如,同样20t/h容量的锅炉,在不同的行业管理类别也不相同。


如热力生产与供应业中的20t/h锅炉,就要实行重点管理(《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(试行)》中将该行业列在了重点管理行业筛选条件),而如果是食品、酒、饮料制造、医院等行业的20t/h的锅炉,则有可能只是登记管理(因为这些行业的判定条件与锅炉无关)。


那政府会不会在第二年将这些有20t/h锅炉的行业统一划为重点排污单位呢?不好说。如果划,则需要出台地方的重点排污单位筛选条件,如果不划,则似乎有失公平。


排污许可类别不完全是根据项目环境影响大小来判定。因此,要熟练应用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,还得熟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。有可能做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,只是排污登记管理,而仅填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,却是排污许可重点管理。



回到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第二条,似乎实际的管理类别,还是不完全与污染物的产生排放量及环境影响程度相对应的。这无形中让申请企业感到困惑,让审核单位浪费人力,让地方管理部门增加难度。


一个人的幸福,启始于你的投胎机缘,一个企业的排污许可管理类别,启始于你所在的行业。



神奇之二


同样为使用涂料、油墨、胶粘剂的企业,所在的行业不同,待遇也不同。


拿简化管理条件举例。如家具行业适用条件为“年使用 10 吨及以上溶剂型涂料或者胶粘剂(含稀释剂、 固化剂) 的、年使用 20 吨及以上水性涂料或者胶粘剂的”;印刷行业适用条件为“年使用 80 吨及以上溶剂型油墨、 涂料或者 10 吨及以上溶剂型稀释剂的包装装潢印刷”;汽车制造行业、铁路航空等运输设备制造业则适用“年使用 10吨及以上溶剂型涂料或者胶粘剂(含稀释剂、 固化剂、 清洗溶剂) 的”;通用工序表面处理行业适用“年使用 10 吨及以上有机溶剂的”。


不同的行业,出现不同的涂料、油墨、胶粘剂、稀释剂、有机溶剂定义,赋予不同的临界量值,且不论这些数值的来源,单是企业理解起来,都要煞费苦心啊。


部里一次性讲不清楚,而企业的问题却多如牛毛。最后就只好天天解释,部长信箱爆满,QQ群响个不停。


就为这一条,申报企业,审核单位,第三方机构,发证部门,都得安排一位神人方可应付得过来,一般人哪记得这么多配方啊。


俗说话,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的,是人才,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的,是天才。看来,一些部门真是人才济济啊。



END




网站首页 | 公司简介 | 污水处理 | 废气处理 | 环保技术咨询 | 新闻中心 | 联系我们 | 网站地图